浙江吴兴:对巡察整改质效进行量化评估

发布者:纪检监察网管理员发布时间:2021-12-30

    “针对巡察发现的财经制度执行不严格问题,我单位的主要措施是修订《关于进一步规范财务支出报销管理工作的通知》,具体责任人为办公室负责人,整改时限为21天……”11月初,在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人大机关党组巡察整改工作交流会上,该单位主要负责人与区委第二巡察组、区纪委监委派驻第一纪检监察组负责人就《巡察整改落实细化推进工作表》相关内容进行交流协商。

  为督促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有效提升巡察整改质效,今年以来,吴兴区纪委监委立足纪检监察机关职能职责,紧扣细化党委(党组)巡察整改责任、提升纪检监察机关巡察整改日常监督精准度、健全完善巡察整改质效量化评估等方面,推行巡察整改“一表五评”工作机制,制定《巡察整改落实细化推进工作表》,从整改成效、整改时限、精准问责、长效机制和政治生态五个方面,对被巡察单位整改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和整改评估,既督任务、督进度、督成效,又查认识、查责任、查作风,推动巡察监督、整改、治理各环节有机贯通。    

    “巡察整改之初,相关派驻纪检监察组联合区委巡察组召开巡察整改指导会议,将巡察整改划分为立行立改、阶段性整改、长期整改三个阶段,指导被巡察单位制定细化到每一周进程安排、每一项子任务、每一名责任人的《巡察整改落实细化推进工作表》。”区纪委监委负责人介绍,相关派驻纪检监察组根据巡察整改责任表紧盯问题、任务、时间、责任四个要素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对发现的整改任务落实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以及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进行追责问责。

  同时,区纪委监委还联合区委组织部、区委巡察办、区委巡察组等部门以联合座谈交流、会议协商、问题研判、信息互通等形式,定期对被巡察单位整改情况进行评估,督促被巡察单位将“当下改”和“长久立”有机结合,切实转化整改成果。

  巡察整改质效与维护群众利益、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密切相关,下一步,区纪委监委将进一步细化“一表五评”工作机制,以清单织密巡察整改监督网,以链条提升整改成效,分阶段对巡察整改质效进行量化评估,让被巡察单位切实感受巡察整改的监督压力,推动巡察成果最大限度转化为治理效能。浙江省纪委监委 || 责任编辑 李文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