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委第九轮巡察反馈仅4个月后,31个单位涉及巡察反馈的380个问题已完成整改368个,整改完成率97%,建立完善相关制度127项。
巡察整改有成果,得益于纪律、监察、派驻、巡察四种力量的贯通融合。湖州市纪委市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去年,湖州制定出台《关于深化贯通“四个全覆盖”构建有效监督大格局的实施办法(试行)》,监督检查部门、派驻机构、巡察机构从自身职责和工作实际出发,建立完善流程联通、力量联动、信息联享、整改联督的“四联”监督机制,并将此运用于巡察“后半篇文章”中,推动巡察整改走深走实。
整改方案是巡察整改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进的重要保障。“对被巡察单位党组织报送的每一份整改方案,我们都会进行专题会商。”据市纪委市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巡察组熟悉巡察反馈问题的具体情况,监督检查室、派驻机构了解联系和驻在单位日常监督情况,三方参与专题会商,有助于迅速查找整改方案中可能出现的整改不实、不到位的问题,对整改清单没有完全回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措施操作性不强、责任追究不体现、时限安排不合理等问题,及时向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反馈予以调整。
被巡察单位的整改方案确定后,市纪委市监委相关监督检查室根据巡察反馈的问题及确定的整改方案,对每个单位梳理出巡察整改监督任务、责任、问题及落实四张清单。“监督检查室专业能力强但‘触角’不深,纪检监察组点多面广但力量不足,要推动四张监督清单落实落细,关键在于二者的优势互补。”据市纪委市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监督检查室与派驻纪检监察组在充分沟通的基础上,跟进监督各有侧重:监督检查室对巡察发现重点问题进行跟踪督导,对涉及工程、资金、民生等事项和上轮巡察、审计发现但尚未整改的问题以及人员问责情况进行重点关注;派驻纪检监察组则发挥“驻”的优势,通过派员列席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经常性与驻在部门相关人员开展谈心谈话、督促提醒等多种方式,切实推动驻在部门党组织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
现场检查人员问责处理记录、查验相关款项退缴凭证、查看新近出台的相关文件制度……日前,湖州市纪委市监委第三监督检查室与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的同志在市人力社保局就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现场核实。
据了解,3个月的集中整改时间到期后,监督检查室会同市委巡察组、巡察办和派驻纪检监察组,对相关单位报送的巡察整改情况报告和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的整改情况报告进行全面审核。同时,建立巡察整改销号机制,监督检查室、派驻纪检监察组现场核实巡察整改过程中出台的相关文件制度、退缴款项凭证等资料,确认整改措施落实到位后再准予销号,防止“虚假整改”“一报了之”,切实形成工作闭环。
巡察整改联督的过程,实现了四种监督力量统筹,推动巡察反馈的问题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下一步,市纪委市监委还将持续强化对市委巡察整改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构建形成协同贯通、集成高效的监督大格局,实现同步推进、同向发力、同增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