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机构

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工作职责

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根据授权认真履行监察职责,聚焦主责主业,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主要履行好以下职责:

、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监督学校各级党组织践行“两个维护”,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执行情况,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省市委重大决策部署要求的落实情况

二、协助学校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协助做好校内巡察工作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建设。督促检查学校各级党组织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履行落实情况。

、紧盯关键少数,强化对重点领域、关键环节、重点岗位监督,高标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四风”认真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精准有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

四、对学校各级党组织和党员检举的受理处置、违犯党纪问题的审查和申诉的受理。

、监督检查学校管理的监察对象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依据有关规定调查、处置学校管理的监察对象涉嫌职务违法案件。

、对违反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学校各级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以及学校管理的监察对象,依据权限进行问责或向有问责权限的党组织(单位)提出问责建议。

、协助学校党委做好党风廉政教育,经常对党员公职人员进行遵纪守法教育和廉洁教育。推进清廉学校建设,打造风清气正学校政治生态

、对学校纪检监察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发现违纪违法问题及时按规定处理,坚决防止“灯下黑”。

、完成省纪委省监委、市纪委市监委、学校党委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