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罗德在全省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暨公权力大数据监督应用建设推进会上强调
强化数字化赋能 纵深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
3月30日,省纪委监委召开全省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暨公权力大数据监督应用建设推进会。
3月30日,浙江省纪委监委召开全省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暨公权力大数据监督应用建设推进会。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省监委主任许罗德出席会议,强调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精神和省委改革部署,聚焦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的根本任务,紧扣高质量发展、现代化先行和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以数字化赋能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更加注重系统集成、协同高效,不断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更好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五次党代会胜利召开。
许罗德指出,2021年全省纪检监察系统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和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决策部署,充分发挥改革先导、突破、创立作用,完善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取得新突破,派驻监督和基层监督效能取得新提升,数字化监督场景应用取得新拓展,形成了一批具有“浙江味”、“纪检监察味”的实践成果、理论成果、制度成果,有力推动我省纪检监察工作再上新台阶。
许罗德强调,改革永远在路上,2022年中央纪委对深化改革有新部署,省委有新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不断深化对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和数字化改革的规律性认识,紧密结合实际,增强政治意识,聚焦监督职责,坚持问题导向,强化系统思维,着力推动构建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与数字化改革统筹融合、一体推进的工作大格局,完善目标体系、工作体系、政策体系、评价体系,落实落细各项改革任务,不断把改革制度优势转化为纪检监察工作质效。
许罗德要求,要突出改革重点,锚定目标、稳步推进,以重点领域的突破带动整体工作提升,不断释放改革的“滚雪球”效应。要完善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体系,健全“五张责任清单”落实工作机制,建立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履责尽责的联系提醒机制和监督检查机制;健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意见落实机制,既规范约束领导干部政商交往行为,又引导民营企业探索建设清廉民企范式;健全受贿行贿惩戒机制,进一步拓展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战略纵深。要持续深化纪检监察派驻机构改革,全面深化高校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统筹推进高校内部纪检一体化工作机制建设;全面深化开发区(园区)派驻机构改革,建立与其权力运行相适应的日常监督机制;全面深化“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监督改革,调整力量配置、改进方式方法、提升监督效能。要上下贯通、系统联动推进公权力大数据监督应用体系建设,深化基层公权力大数据监督应用扩面、提质、迭代,加快推进重点领域(系统)行政权行使多跨监督场景建设,完善大数据监督成果与纪检监察工作衔接的配套制度机制,不断完善提升大数据监督应用的广度、深度、准度、友好度,形成全系统动员、全要素参与的工作格局。要深化纪检监察系统检举举报平台建设,稳步向省属本科高校和国企延伸覆盖;贯通融合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党风政风监督、巡视监督等纪检监察业务系统,实现横向各项业务之间、纵向省市县三级业务流程重塑;健全执纪执法内部监督管理制约机制,严格落实各环节安全管理措施,不断提升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水平。要推动构建以党内监督为主导、各类监督贯通协调的机制,探索打造纪律、监察、派驻、巡视“四项监督”统筹衔接数字化多跨协同场景,在重要领域打造“四项监督”贯通发力的标志性成果;加强纪检监察监督与财会监督、审计监督等各类监督之间沟通衔接、统筹协调机制,构建快速响应的应用场景,切实形成监督合力,为健全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努力贡献浙江素材、浙江经验。
许罗德强调,我省是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先行省份,要始终有走在前、作表率的自觉意识和责任担当。要强化“一把手”亲自抓改革机制,把方向、抓部署、促落实,以钉钉子精神一抓到底。要建立清单式管理、节点式推进机制,滚动迭代改革举措,高标准完成改革任务。要建立督查考评机制,推动全系统上下形成比学赶超、争先晋位的良好氛围,不断涌现出更多“硬核”成果,使我省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和纪检监察系统数字化改革始终走在前列。
会上,宁波市、温州市、衢州市纪委监委,省纪委监委驻省民政厅纪检监察组,杭州市拱墅区纪委监委作交流发言。省纪委常务副书记、省监委副主任陈擎苍主持会议。省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成员参加会议。会议以视频会议形式召开,各市县设分会场。